首页->医保要闻->通知公告
市医保局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第二批)
2022-11-25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医保局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第二批)

截至目前,我部门(单位)通过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以下政务服务事项时,若相关证明材料在下表时间范围内,可以免于提交。

序号

涉及事项

事项办理层级(省//县)

已实现“免提交”的证照

证照数据时间范围

1

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产前检查费支付、生育医疗费支付、生育津贴支付)

市级

出生医学证明

2021 年 12 月 1 日 以后的数据

2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市级

居住证

有效期内数据

3

单位参保登记

市级

营业执照

有效期内数据

市医保局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第二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