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稳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字〔2020〕58号)要求,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的工作职责,落实各方责任,根据人员和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并面向社会公开。
二、完善网站建设。严格按照国办要求,规范“青岛市医保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根据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参考方案完善页面设计,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各项内容。
三、推进人员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效开展,同时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规范信息发布。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及时做好各类信息的公开、更新,做到动态工作随时公开、日常工作按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
五、强化政策解读。切实做到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多用视频、图文等各种形式进行解读,解读内容力求通俗易懂,让群众看得懂、能理解。
六、做好监督检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考评机制,将“青岛政务网”、“青岛市医保局”网站、“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信息发布情况纳入考核范畴,接受社会监督。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