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9号)和《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9]2号)要求,青岛市医疗保障局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执法力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综合治理等系列行动,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2021年,行政处罚共立案4件;行政强制划拨医疗保险费7次,累计划拨13.86万元;实施行政检查15次,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检查9次。下一步,将多措并举,进一步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全力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稳健可持续。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 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