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医保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对《青岛市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关于调整<青岛市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的通知》(青医保办发〔2021〕7号)同时废止。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6日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doc